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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山市師范高校教務主任信箱事情土辦法
首章 總則
第一條 為暢通信息溝通渠道,聽取師生員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、建議、批評,對廣大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困難予以及時處理和解決,依據《吉林師范大學信訪工作中妙招》,幼兒園成立副校長信箱網上平臺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“校長信箱”,是指以校園網門戶網站為載體,師生員工利用校長信箱平臺,向學校反映情況,提出建議、意見、批評或投訴請求的渠道。校長信箱地址://zinzabell.com/index/xzxx.htm。
第三條 “校長信箱”實行校長負總責,分管校長辦公室學校領導牽頭,其他學校領導分工負責的領導責任制,各單位行政負責人為來信處理的直接責任人。
第四條 “校長信箱”工作堅持“及時、高效”原則,有關事務處理堅持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各單位按工作職責范圍,處理“校長信箱”來信有關工作。
第五條 “校長信箱”來信處理的相關部門要堅持深入調查、實事求是、解決實際問題與思想教育引導相結合,遵循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原則,及時有效處理師生員工反映的情況和問題,消除不穩定因素。
第六條 師生員工應當遵守憲法、法律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,依法、據實反映問題。
第三章 呼聲問題
第七條 “校長信箱”受理范圍:
(一)包含大學創新、成長 、施工、可靠方向的意見與提醒提醒;
(二)感情學生店員切身益處的問題;
(三)對關與部位的操作報告單不放心或不結案的故障;
(四)體現了政府部門及關與技術人員的大問題;
(五)同一都要該校探索處理好的現象。
第八條 “校長信箱”對下列情況不予受理:
(一)觸犯國家里關法津政策法規的不會給予授理;
(二)不是指進修學校事權比率內的未作授理;
(三)偽造任何人名字發他人圖片信息的不給于核發;
(四)須須借助上訴、訴訟、行政事務復議等法律規定的路線投訴舉報明確提出的予以審理。
第九條 來信應事實清楚、訴求合理、語言文明。提倡來信使用真實姓名,提供聯系方式。
第十條 來信人不得誣告他人,不得無中生有,不得冒用他人名義發惡意信息,侵犯他人隱私;不得從事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。
再次章 規章制度的管理
第十一條 校長辦公室負責校長信箱的日常管理,設立校長信箱管理員。
第十二條 來信由校長辦公室統一進行審核,根據來信內容確定是否受理和受理部門。對于不屬于受理范圍的,在1個工作日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。通過審核受理的來信,填入《遼寧師范綜合大學教導主任信箱來訪籌辦單》,在1個大概工作上天內轉到相應行政部門。
第十三條 各單位明確專人管理與本部門有關的校長信箱信件,于2個工作日內處理信件反映的問題,將《吉林師范大學校長信箱來信承辦單》及相關材料上交校長辦公室,并報校長辦公室分管學校領導審核。對于無法按期辦結的問題,向校長辦公室提交延期辦理申請,經分管信訪學校領導審批后,按新辦結時間完成相關工作。
第十四條 對于一般性問題,及時向來信人反饋處理結果;對師生員工反映的符合政策規定的問題,積極穩妥地予以解決;對一時解決有困難的,向來信對象解釋清楚,爭取盡早解決;對超出政策或過高的要求,積極做好說服、教育工作,以取得來信人的理解。
第十五條 對于反映比較集中、涉及面廣、需要由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,校長辦公室與相關部門及時向相關學校領導匯報請示,并做好召開協調會的相關工作,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,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。
第十六條 對涉及學校安全穩定等重大事項的問題,校長辦公室專門管理員及時匯總整理,經校長辦公室主任審核后,呈報書記、校長批示后予以答復。
然后章 監督的管理職能與評述
第十七條 “校長信箱”來信辦結情況納入單位年終考核指標體系,作為單位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考核參考。
第十八條 對承辦單位收到來信后2個工作日內未進行反饋處理,且無正當理由的,校長辦公室將進行督辦;未按《吉林師范大學信訪工作實施辦法》在60日內辦結的,應視情況予以通報。
第十九條 校長辦公室定期整理匯總“校長信箱”來信情況和辦結情況,每兩個月定期在校長辦公會議上向校長匯報辦理情況,并按信訪工作辦法做好“校長信箱”相關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。
第十章 做工作組織紀律
第二十條 校長信箱管理員不得公布來信人姓名、地址、單位等內容,不得將檢舉揭發信轉至當事人或泄露有關內容。
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堅持依法、公正地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信訪事項,不得互相推諉、拖延辦理、上交矛盾,更不得激化矛盾。
第二十二條 工作人員與來信人及來信相關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,應當回避。
第二十三條 對于因工作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,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。
第6章 附則
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。原領導信箱:ldxx@zinzabell.com終止使用。